星星之火xīng xīng zhī huǒ
成语“星星之火”的意思是:一点点小火星。比喻开始时策小,但有远大发展前途的新事物。
用法:作主语、宾语;用于新生事物
出处:若火之燎于原,不可向迩。---《书·盘庚上》
例句: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。
典故:明朝时期,宰相张居正起用名将戚继光练兵对付倭寇的侵略,起用潘季驯治理黄河水灾。少数民族地区发生叛乱,他认为是贪官与无赖所为,起义军的力量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,下令惩治贪官悍将,迅速平息了叛乱
从“火”字开始,按上一个成语尾字接下一个成语首字: